原来还是官官相互,我是5月20号发生的事,回复是说的18号的事,去看照片吧,还有好多群众,没打人,谁把我打倒在地上,我身上的伤怎么来的?有照片做正,不是嘴巴说的,我也不是第一次和你们城管打交道了,都是些什么货色还不知道啊?还以人为本了?和谐社会了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了。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派员开展了调查工作。并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未发现执法人员打人情况;关于回复日期不对一事:查处“王某违章宣传一事”发生在5月19日,而非投诉人所说的5月20日(有当天现场拍照日期为证)。鉴于执法工作存在延续性,我大队辖区中队于18日开始对万家丽路高桥居然之家店广场的户外宣传情况,进行的例行查证。19日发现高桥居然之家店广场户外宣传项目,与其所办证不符,要求店家马上按标准整改,并于上午11时再次去复查。在复查时又发现广场前坪多了一处王某所设置的拱门,且未办理任何手续,故要求王某马上拆除。鉴于案由,所以回复时间应该追溯到18日。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