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同志:您好!
套个近乎,我和您还是老乡,我是邵东人,07年那场大雪和沿海金融危机把我打回了家乡湖南,还是觉得家乡亲切。从08年初我就一直呆在长沙上班,毫不容易熬到了10年,和我的朋友一起享受长沙创业政策在长沙创建了一个公司,一路坎坷和艰辛,甚是把公司当做自己亲生的孩子般呵护!虽然现在公司已步入平稳,但这一路的艰辛愿与您分享:
创业政策上流,服务下流:就说说我开办公司这两年的事吧:
1、办证过程中很顺利,一直得到创业相关部门照顾,但在最后要购买发票时:专管员(原岳麓区橘洲税务所-现岳麓区第六税务分局谢冬阳)已考察场地为名收红包(还嫌我200块钱少),当天下午就把购买发票事宜搞好;
2、创业项目资金补助过程中,不得以寻求“外来支持”以30%为回报,这些人员来历“不明”;
3、今年的小微企业支持政策出炉,专管员(现第六分局申姐)兴师动众的叫为我们到所里去填申请,享受优惠或补贴,我一去就说也就是小微企业买发票免费,没几块钱,不办没关系,把我们搪塞出门;
4、工商局(新民路)去年年检说要加入私有企业行业协会,400元,才能过年检,今年说要办什么经纪人资格证380元,才能过年检(我甚是配合,交钱开了个湖南省经纪事务所的收据,年检人员登记了一下收据,并把我的工商证件及相关资料收下,说什么已接受年检申请,到是联系,可已事过1周了未见动静,想必是我迟迟红包未到)
。。。不说了,一心只想认认真真做事。不当之处敬请见谅!
长沙地税在接到市长信箱转来信件id327974后,立即将信件转至信件中当事人所在单位岳麓区地税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反馈如下:
收到市长信箱信件id(327974)后,岳麓区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纪检组、监审室迅速着手调查落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信中涉及内容,纪检组、监审室本着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主要从三个方面积极开展调查并处理。第一是与当事人谈话,谢冬阳同志在谈话中说明了:对于所管辖的纳税户,申请购领发票,本人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的公告》、《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在纳税人购领发票资格申请时下户实地核实基本情况,并严格按程序办理发票购领。没有故意为难纳税人及以此为名收受红包行为。谈话内容均记录在《询问(调查)笔录》中,谢冬阳同志个人出具了书面说明材料。单新群同志在谈话中说明了:本人所管辖的纳税户多为小型微利企业和大学生创业企业,关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办理条件本人均告知所管辖企业,并通知其报送相关资料,其中也有没有报送资料或自行放弃的,但本人没有故意不告知、不办理及搪塞行为。谈话内容均记录在《询问(调查)笔录》中,单新群同志个人出具了书面说明材料。第二是电话与信访人员沟通,按照信件所留电话号码与信访人员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情况,通过沟通发现主要是信访人员认为在办理涉税业务时遇到了一些困难,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处理。除了被举报人服务及政策宣传的问题外,由于信访人员自身对税收政策和会计业务不够熟悉,从而产生了一些误解。在沟通过程中纪检监察人员就税务干部在服务及政策宣传方面做得不够的地方表示了歉意,并承诺今后进一步端正服务态度,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协助纳税人谋发展。第三是风险干预,约谈了岳麓区第六税务分局局长张正强同志,对信访人员反映的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税务分局以此为戒,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加大税收优惠落实力度,提高税收管理员行政执法素能,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综合调查情况,暂未发现谢冬阳同志以发票购领资格申请实地调查为名收受红包行为的事实证据;暂未发现单新群同志有故意为难纳税人,搪塞纳税人行为的事实证据。但个别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举措落实不到位,与纳税人沟通不够情况仍然存在,所以对于此次举报事件,区局深刻反思,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协调,争取理解支持,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做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对一线征管人员敲响警钟,重申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重要性。深入开展税收执法风险教育,实施风险干预,大力整顿税风税纪,对经查实存在问题的干部,严格责任追究。
岳麓区地税局
2012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