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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市长评理

2018-3-28 2:18:16发布13次查看
我是长沙县黄花镇合心村的.(农业户口)老婆是长沙市雨花区的.(非农).都是初婚.已经生了小孩.我老婆无工作,无住房。想迁到我们村落户。组上和村上都已经同意。根据湘公通[2007]127,湘公通[2002]4号,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我找黄花镇办理。他们说“这是上面的规定,你去找上面。县里规定的不行。”真的是这样吗?省市的文件怎么到县里就不管用了。县里比省市都大吗?希望各位领导能给我一个答复.谢谢。我父母年龄大了,老婆户口不来,他们老了谁来照顾.一个儿子,一个媳妇,为什么就不能迁。
经合心村委会调查核实,处理如下:
韦栋情况属实,是否迁入合心村,需上级政府接有关文件批准方可!
目前“非农”与农村户口问题省市还没有下文,等上级文件下达,政府会依照相关政策予以办理。韦栋的妻子住在长沙市,同样可以照顾父母,也可以在长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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