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我的征收款放给他人!

2018-3-28 2:05:51发布13次查看
市长大人
您好!
您辛苦了,您日理万机,小民本不应再来打搅您,实在是没有一点办法了,相关程序都走了,实在是人单力薄,无力问天!才向市长大人求救!望市长大人为小民做主!!!万分感激。。。
周鑫 出生:19840528 29岁,系岳麓区天顶乡联络村刘公塘组4号村民;2009年我处征收,归化梅溪湖建设,合理征收用地,我极极配合,迅速迁出,而今地被征了,房子没有了,可是我却没有房屋搬迁征收补偿款,实在让人寒心;都三年了,一直为这事跑,多次找过当地梅溪湖拆迁指挥无果;现在四处漂流、居无定所,借住他人住处,生活十分悲惨!
事实反应:
10年是搬迁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时候,当时杨笑,(系我原配,现离异)先用身份证430104198410261228(真身份证)领取征地补偿款19.5万,后用身份证430104198410261122(假身份证)领取征地补偿款19.5万,这笔补偿款应该是我的户名,发放给我本人,竟用假身份证被他人领取?实在不解,里面的情况只有他们自己清楚,在发放征收款时,不曾与我取得任何联系;梅溪湖财政所就随意发放于“1122”这个户头里,据我所知,假身份是无法在银行开办银行户头的,而这笔款项竟打在杨笑真份证开户的同一个帐户内,而且真假身份证信息均在梅溪湖备案。假身份证也能备案领钱吗?我的钱这样在梅溪湖财政所,被他人领取。天理何在??望市长大人明查,还我一个公道!把我的活命钱发给我。
望市长大人,万忙当中瑕顾小民,小民一直期盼您的回复!
您好,信中反映的问题,建议您到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