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购房时89.6平方,现房产证为90.46平方。超0.86平方。当时购房是不想超90平方,对将来有影响。开发商(长沙方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几乎在方略潇邦交房时的面积都超出。与房产管理局有很大的猫腻。且该小区房屋出现严重开裂问题。开发商不整改。每次理由说不在范围内。请看到此消息严查为盼。谢谢!以下虽然是国家规定,但不可能一个小区面积都超。
(注: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可自行约定处理方式;也可按以下(默认)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weijie57:
您好,来信已获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方略潇邦项目由长沙联泰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房屋建筑面积的预测绘和实测绘,经我局鉴定符合相关法律、测量规范。面积有异动的主要原因是经规划批准空调隔板进入户内,面积略有调整。在鉴定工作中我局严格依法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测绘局第83号令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房产测绘成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鉴定。如您对测绘面积仍有异议,建议提请司法鉴定。
如您还需帮助,可以致电我局或来我局面谈,联系电话:84067881,地址:长沙县天华北路157号,联系人:罗顺。
长沙县住房保障局
2014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