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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的城市路桥通行费到底该不该交?能不能在交费上提供最低限度的服务?

2018-3-27 2:54:50发布14次查看
本帖最后由 游侠三湘 于 2011-1-12 14:50 编辑
我是一名律师,截今无任何违法记录。
昨天(1月11日)下午我在井湾子车辆检测站办理机动车年检手续,想顺便把一年一度的长沙市的城市路桥通行费(840元/年)交了,在寒风中排队n久,工作人员告知:系统出故障了,不能交费。其中若干名排队的车友发牢骚:排了几次队了,这次又没交成......
今天请好假,上午9点(交费点9点开始上班),又去排队,气温0度左右,在寒风中等了n久,期间几名排队的是昨天下午见过的,还碰到一名退休的老同事,他说昨天上午、下午都来排过队。未几,工作人员告知:系统出故障了,不能交费。众人不由得火起,但也无奈。工作人员告知:可以到兴业银行交费,并给了一张标有兴业银行多处网点的纸。
按图索骥赶到2公里外的水泵厂门口的兴业银行,咨询大堂经理,说:征费单位尚未与银行衔接好,暂时不能在银行代交,至少一个月以后。不由得火冒三丈。又有几位车主跟我一样到了兴业银行,结局......
因有事需要处理,完后再请假,11:30再次到收费点,收费正常。又在寒风中排队,10分钟后,银行卡刷卡不成功,再刷,还不成功;换车主接着刷卡,依然不成功。工作人员说:系统故障。我们要求交现金,工作人员义正词严地告诉我们:按规定,不能收现金。一干人等作只好鸟兽散。
打投诉电话:0731-88807343,接电话的作了番解释,然后建议我:要不,以后再来交,因为到3月底的交费期还早着呢。我说我不是经常有空,她说可以委托他人交;我说我不用委托他人,委托不委托是我的事,能不能收费是你们的事,你不能强加给我义务要求我委托,我来了交费不成的责任在你们、不该由我来承担,我要求你们上门服务,这符合对等的原则,因为我来了3次,你们也可以上门3次嘛......
以上是我一名良民的、不成功的路桥费交费经历,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样的精彩故事。
我请求市长解答的是:
1、究竟该不该收城市路桥通行费?
2、如果该收,840元/年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计算得来的?金额是否合适?
3、如果该收,征费部门是否该为我们提供最起码的服务(我不敢奢望有尊严的服务,我从来不是上帝,也不打算要求“公仆”把我作“上帝”对待),如不吹寒风、不多次往返奔波、不耽误正常的工作时间、收现金等?
4、如果该收,由于征费部门自身原因(如网络故障、交费系统故障等)造成我等交费不成,而我等不可能日复一日地就为交费而活着,还得养家糊口,那么交费不成功是否意味着延期交费的责任该交费部门来承担,而不追究我等延期的滞纳金?抑或由他们上门收费?
5、收的这些钱干什么去了?
央视: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你的来信由我委负责回复。收到你的来信,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责成路桥处对你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现回复如下:
通行费征收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市长信箱函获悉后,我路桥处立即召开征费业务会议,通报了“央视”提出的相关问题。同时,就年票系统升级给车主带来不便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为方便车主购买路桥年费,本月31号前完成对征费系统的升级改造,恢复正常的购费秩序。
二、将今年路桥通行年费正常缴费日期延长一个月,即至4月30日止,5月1日起收取滞纳金。
三、个别车主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购费的,我们将提供上门服务。
四、我处24小时咨询投诉电话(88807343)将为各位车主提供优质、热情的服务,解答车主提出的问题。与此同时,路桥处相关部门和“央视”同志就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和解释,并向央视同志表示了深深地歉意,对此央视同志表示理解和原谅。
目前,我市交通压力大,城市路桥建设收费还贷,仍需广大车主支持和理解。湘政办函[2004]174号文件中明确指出:“所收通行费除正常的收费开支、路桥维护和按合同给付外商投资回报外,其余应全部用于长沙市路桥建设贷款本息的偿还,不得挪作它用。同年,物价部门在对机动车流量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充分听取车主代表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出台了收费标准的文件:长价费[2004]250号。
根据我省非税收入的统一要求,非税收入直接上缴财政。从2010年起实行了刷卡缴费的方式,所收款额直接进入省非税管理部门,以保证其款额不在其它环节停留。同时在兴业银行、邮政等增设了代收服务网点,加上各区县的年票征收点共30个都可办理缴费业务。2011年,我们将在征收系统升级改造后,开放网上缴费业务,使年票征收工作真正达到方便车主,服务车主。
再次感谢“央视”同志为年票征收工作提出的宝贵的意见。
市 住 建 委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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