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们是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大路村的村民,三年前按长沙县103征收令被全部征收了全部农田和自留山地。不过所住房屋未被征收。自此,我们成了真正的失地农民。没有农田,没有菜地。整日与自家房屋为伴,凄凉度日。
但是,按照我们所看到的长沙县103令那个黄色的册子的规定,人均农田不足0.3亩的农户一律实行货币安置。现在我们已经没有一寸土地了,却没有被实行货币安置,我们曾经到黄花镇相关部门投诉多次也没有结果,也没有人来处理。现在我们生活遇到了困难,迫切需要解决。早几日许多群众自发的到黄花镇政府进行了再次投诉,在镇政府的停车坪里,被一自称姓罗的副镇长年轻人告知说,长沙县一共有失地村民组21个,都没有解决,他们也早在两年前上报到了县里,因为县里一直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所以他们也没有办法。要我们继续等待。当我问及长沙县103号令明确已经规定失地不足0.3亩的农户一律实行货币安置难道不是现成的政策的时候,该名副镇长却闪烁言辞而说其他。最后结果在一片相信政府、相信党的豪言壮语中不了了之。
征收伊始,每次会议无不是以长沙县103征收令来给我们做工作,等到征收完毕。这些涉及到政府征收部门的切身利益问题的时候,为什么能够不按征收令里面已经明确规定的法规实施呢?怎么能够以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这样幼稚的借口太搪塞老百姓呢?
人民需要安定,国家需要繁荣。但是,不能以国家的繁荣而损害人民的安定。我在此谨代表所有的失地农民跪请上级领导能够为民作主,让我们能够感受到法律的公正,让我们能够感受国家对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关爱。人民群众生活的稳定虽然不算太大的事,但却关系到社稷的安危,国家的稳定,以及法律的公正。我们没有别的想法和要求,只想请领导依法帮助我们解决生计问题,谢谢。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关于失地农民的现状及面临的困难,我镇早在两年前就已上报县征地办,因上级部门未出台相关政策,故一直无法给您明确的答复。根据上周县拆迁安置工作会议作出的安排,春节后,将由县征地办谭主任牵头,对失地农民的现状进行调研,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交县常委会讨论,届时将有望出台具体的政策。
对于目前给您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也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理解,待上级部门出台解决对策后,我们将第一时间与您联系。
恭祝您及全体为黄花发展做出贡献朋友们新年快乐,阖家欢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