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您好!
我老婆向公司咨询产假是否是按照最新的制度可以休158天,公司回复需要咨询长沙县社保局。我们打长沙县社保局的电话,工作人员回复说:文件还没有下来,还是按照以前的制度休,等文件下来再说。
请问这是否符合湖南省最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制度?
为什么不是政策一公布出来,下面的各级部门就应该按照新政策办事?
您好!
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合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满后,再享受60天的奖励产假,男方享受20天的护理假。《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自公布之日起就正式施行,我省所有单位及个人都应当遵照执行。
如您单位拒不执行该项规定,建议您向劳动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