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真的不知道去哪说冤了

2018-3-23 19:54:40发布14次查看
尊敬的局长,你好!事情是这样子的,我家里条件不好,我和我妈卖点小菜维持生活,家里也是住的廉租房吃的低保,我妈身体也不好,7.15日下大雨,我们没出去做生意。小区的邻居老陈知道我会开车,找我帮忙跑半天有点事情,于是我跟我表姐借了台byd的国产小车, 早上7.40我们从小区出发,8.20 在红星的通成酒店接了他的朋友。 8.50一起到了暮云的一个工业园有事, 10.点的样子邻居老陈有事直接从暮云去了湘潭委托我把他朋友送到高铁,都可以调取路面视频,但我没有权利;因为觉得我家境困难邻居老陈就给了100元给他朋友让他给我怕我不会要,也作为帮他跑了半天的辛苦费,然后我就送他的朋友去了高铁,下车的时候给了我钱,我还莫名其妙的。然后就突然围上来一群人 一边问哪个我邻居的朋友给钱没有 ,他不知道什么情况就说给了100.是他朋友让给的。 然后他们掐着我脖子抢了车,说我非法营运。 我和我妈来回的跑,我妈都气晕了,她以前也教过书,他们就是一口咬定。我真的不知道去哪说理,我是爱国的,我真的希望他们多抓点日系的真正的黑车,而不是抓我们这些无辜的人,我上网查了律师,他们说运政的就是要2w快钱,很难跟他们说道理,2w对于我的家境来说无疑就是天文数字。 我不停的打那个邻居的朋友电话,他是河北邢台的。叫吴彦丰。 开始还接,后面烦了还是怎么的就挂我电话。开始答应了帮我的。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尊敬的市长,我相信你是无私的,也不知道你能不能看见,也许没有功夫管这些小事,但我真的不甘心,共产党的天下这么大一个说理的人和说理的地方也没有了吗?
您在网上反映:7月15日到高铁南站送人的时候,因收了朋友100块钱,执法人员说你是非法营运,还被执法人员掐着脖子把车抢了。
    经调查,雨花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长沙火车南站对你驾驶的车辆进行执法检查时,出示了相关执法证件,在对乘客进行了询问后,证实你确实拿了乘客100元钱。基于此,雨花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才要求你下车配合,没有车主说的掐着脖子的行为,整个执法过程有录音录像为证。在征得分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雨花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的规定,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暂扣,并对你下达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如不服本次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信访人可自收到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或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90日内向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