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你好, 我是住在长沙市天心区南胡杆一居民,我是一名没有固定工作的二十来岁的青年` 而且身患乙肝大三阳`经常被病痛折磨,病情时好时坏,现在南胡杆片区拆迁工作接近到尾声了我家里配合拆迁工作进行签了字,但是拆迁公司的承若的协议却没有达到,甚至连安置房子钥匙都没有看见,当初签字时候拆迁工作人员是说一个星期钱和房子全部到位,现在都过了2个月了迟迟没有落实甚至打他们电话他们不接,我家人和我现在都住在一邻近臭气熏天烂房子里面只为了等待拆迁公司当初承若的协议,国家棚户区改造是为了我们老百姓,如果是这样改造我觉得是在抹黑国家吗?希望尊敬的市长能跟我们这些老百姓解决问题,有必要的话我会把我手上现有的证据包括他们拆迁公司当时承若时候说话的录音都会拿出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我将付出一切代价也会争取我自己的利益。望市长能够体谅我们这些老百姓此时的心情尽快解决。我的电话号码18229968764 我叫杨弟 我爸爸(杨志斌)电话18273116059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原南湖港020号住户您父亲杨志斌是产权人。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工作人员一直坚持和谐拆迁理念,与杨志斌和谐协商,并于2011年5月份签订了货币补偿协议,5月17日一次性领取了拆迁补偿款。
您身患乙肝一事,拆迁工作人员已根据相关拆迁政策在大病救助方面给予了补足,并在协议中有专项显示。
您反映“拆迁公司承诺的协议都没有达到,甚至连安置房子钥匙都没看见。”根据长沙市79号令和有关拆迁补偿政策,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对象,不进行实物(房子)安置,只有实行产权调换的补偿政策,才有安置房。
拆迁工作人员与您父亲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后,立即兑现了协议承诺,并于一星期内将补偿款全部付清。
您父亲申请了经济适用住房指标,拆迁工作人员也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协调,并预定了两套经济适用房,但您父亲一直未提供办理经济适用房指标的相关资料,而影响了经济适用房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