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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民政局限制领取革命残疾军人抚恤金时间问题

2018-3-21 6:09:14发布17次查看
我父亲是15岁参加革命的老战士,现年81岁了。他在朝鲜战场上被打伤大腿,现享受政府抚恤金,每年是我们子女到芙蓉区民政局领取。但今年芙蓉区民政局在不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将领取抚恤金的时间硬性规定在每年一月份的几天,过时不能再领取。他们还说什么,这样的人不多,所以只需安排几天就行了。我们认为,这是对老同志极不负责的做法,他们在定此规矩时,只想到了自己工作时间上的方便,却没为老同志着想。我们强烈要求:第一,对为数并不多的老残疾军人实行公务员上门服务,每年上门送抚恤金,并对老同志进行慰问;第二,若实在不能上门服务,则至少保证在全年正常工作日里随时接待老同志委托人到政府领取抚恤金;第三,政府部门对于有关老残疾军人的新规出台,事前要主动征求老同志及其家属的意见,事后要及时通知到人。
我市现有优抚对象41万元多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42200多人,抚恤经费的发放是按季度或半年由民政造册、财政监拨(1月份发放上半年、7月份发放下半年补助金)该同志所提的三个要求不现实,也不合理。一是资金发放需封闭运行;二是发放时间已明确规定,涉及对象多,资金发放工作量大,须便于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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