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沙县星沙中南汽车世界k区的地坪经营户。2012年由于所在辖区改造道路,小区内形成了一个马路市场,生意虽然红火,但严重影响交通状况和小区居民出行,后经交警、城管、物业公司等多方协同管理,将马路市场取缔,而我们是2013年响应中南社区和博达物业公司的关于整治和疏导中南汽车世界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的要求,进入了现有场地经营。当初是物业公司再三招商(这个招商广告至今还在),我们才答应进坪经商,于是就搭起了一些简易棚,当时城管、居委会也是默认了的,因为他们长期坚持每天在小区里面巡检前后搭建时间长达一年之久,并没有任何人和单位阻止我们搭建现有铺面,一直以来,我们都按时交租,合法经营搞好卫生,遵守社区和物业公司关于不扰民的要求,2015年4月1日我们突然接到中南社区居委会、城管通知,说我们违章了,限我们4月12日前自行拆除,否则联合其他部门阻止强拆。到现在为止,从没有人和我们商量妥善的解决办法,只是通知我们强行拆除。
我们的社区管理者,断章取义打着政府的幌子,不谈任何特殊情况,准备暴力执法,也丝毫不考虑我们的经济损失。我们已经签订了2015年场地租赁合同,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我们的承包费交到2015年6月31日,有的已经交到2015年12月31日。他们视而不见,我认为他们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在此我恳请政府职能部门牵头让物业公司、场地承包人、经营者等有关方一起商量,妥善解决问题,至少承包合同履行完毕,然后统一整改,规范管理,让老百姓心服口服。否则,我们只有采取行政诉讼甚至上访的方式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尊敬的网友“wjf”: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现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我街道中南社区多次接到居民投诉,反映k、l地库上坪违章建筑导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居民车辆无处停放并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根据居民反映的情况,中南社区进行整合上报城管、规划等部门,已由规划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
2、2014年12月30日,中南社区和业委会督促博达物业公司向k、l区地库上坪各经营户下发了告知函,告知函中明确说明了l区地库上坪搭建的构筑物已由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长沙县规划局现场查勘后认定为违章建筑,请大家自行拆除。
3、2015年4月1日,中南社区向k、l区地库上坪各经营户下发了“关于拆除中南l区地库上坪违章建筑的通告”并在各门店前醒目的位置进行张贴。通告中也明确说明了l区地库上坪擅自搭建板房、棚屋及钢架构等构筑物已由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经长沙县规划局认定为违章建筑,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予以拆除。请各经营户和相关厉害关系人员于2015年4月12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搬离及拆除的,我街道于4月14日下午组织城管、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对l区地库上坪违章进行强制拆除。
4、我街道中南社区考虑到地库上坪各经营户的经济损失,已于2015年4月13日下午积极联系l区地库上坪承包商到现场退还了各经营户的押金和租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湘龙街道办事处
201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