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
我们是长沙县原航运公司职工,单位于2000年进行改制,改制后我单位的宿舍住宅楼,在同等价格内优先内部职工购卖,将其由公有财产改为私有住宅.手续合理,并办理的房产证.
由于城市的发展和长株潭建设的加快,对沿江风光带建设更是迫在眉捷.我宿舍是于1985年建设的整栋36户.地处于沿江地段,也是这次拆迁的重点之一.
我们的拆迁工作是由湘江生态经济带沿江道路(暮云段)拆迁办主管.(以下简称拆迁办)。由于拆迁办在实施拆迁过程中实施暗箱操作,关系拆迁,为此我们特向政府及市长大人反映下列情况,请求给我们公平,公证的合理拆迁安置.
一、拆迁办在召开拆迁动员大会时,一再强调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而拆迁办在实施中严重违反此原则,在同等面积、价格差异特别大,因而产生群众意见极大。
二、在拆迁的过程中什么情况给予的补偿,什么条件下补偿多少,拆迁户一点都不知情,都是由拆迁办单方面说了算,没有任何的依据,做为拆迁标准。
三、并且在实施拆迁过程中经常对我们拆迁户进行口头上的恐吓,还联合城管队及地方不三不四人员,对我们恐吓与威胁,以达到强拆的目地。
四、在威胁利诱下,我们无奈的签定了拆迁协意,但已签有五个月之久,但至今仍未给拆迁户已签定的协意,拆迁办没有任何理由扣留不给。
五、拆迁后,我们的安置怎么办?哪里才是我们的安身之处,谁来负责?拆迁办口头给予我们安置,但从未拿出任何可行性的方案。在无任何凭据的情况下强行签署拆迁协意,如不签字则取消选房的权利,并在没有任何的核算的情况告知我们的安置房价以均价1600元每平米给我们,并宣称此房价是政府给予的经济适用房价格出售。我们单位早已倒闭,生活本身很困难,实属贫困低保户来维持基本生计。那里来的钱购置房屋呢?
恳请张市长派出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实情,并对拆迁工作予以监督,给我们合理的安置.
谢谢!
暮云段湘江生态经济带项目,现航运公司房改房住户反映的问题,县政府已专门为该部分住户兴建拆迁安置房,且现在安置房位置比原房屋位置要好。同时,安置房面积均至少在原有被拆迁房屋面积基础上无偿增加了20%,故该问题已得到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