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湖南都市和网站就岳麓山上建豪华别野一事,看到后感到十分气愤!岳麓山不是某个人的岳麓山,是全老百姓的岳麓山,在风景区修建豪华别野,大量破坏绿化,兴建的别野是否经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批!为什么会在5a的风景区建这么豪华的别野,别野的主人是谁?请市长先生严厉查处!中间是否存在买卖关系?是否有受贿嫌疑?一定要保护好这块绿洲,不能让岳麓山成为某些有权有钱人的后花园,此列一开,对于民众而言是一种不好的信息,有钱有权就能办事。
您好:就您来信反映的《岳麓山建豪华别墅一事》,经过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是否违规建设”的核查情况
长沙市委、市政府于2008年开始对天马山景区进行综合整治,由长沙城投河西分公司负责筹措资金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以生态修复和水域整治为主,2010年已建成对外开放;二期工程以完善景区配套服务功能设施为主。以上举报和报道中所指的“别墅”是天马山景区综合整治规划中的“梅兰竹菊”景观组团,该景观组团属于天马山景区综合整治二期工程的重点内容。
根据《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求,长沙市政府决定对岳麓山风景名胜区范围按照“先前山、再后山,先核心景区、再周边区域”的顺序进行大规模、高规格整治。2008年,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关于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发改[2008]643号),天马山景区作为继橘子洲景区改造完成后的第二个核心景区开始拆迁整治。2009年4月,经过严格的规划方案征集招标,ghd咨询(北京)公司作为中标单位,深化完成了天马山景区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2009年10月5日经市政府审查同意,2009年11月在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和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网站均进行了网上公示,并同步在牌楼路宣传栏进行了现场公示。2010年4月湘建景函[2010]102号《关于岳麓山风景区天马山景区综合整治规划的批复》同意天马山综合整治规划。
2010年11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了天马山景区综合整治二期工程项目选址的批复(湘建景[2010]313号)。2011年3月28日,长沙市政府对天马山景区综合整治二期建筑方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并提出了深化要求(市长办公会纪要[2011]28号)。依据2011年9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关于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天马山景区综合整治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授权有关问题的复函》(湘建景函(2011)227号),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国土规划部于2011年12月核发了天马山景区综合整治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长先导建发[2011]92号),同步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并于2012年5月获得同意备案的复函(湘建景函[2012]164号)。2012年1月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国地规划部核发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长先划[2011]0016号)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长先建[2011]0024号),2012年6月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项目建设部下发了编号43011220120615060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天马山景区综合整治规划中建设的“梅兰竹菊”景观组团由梅苑、兰院、竹园、菊轩四个分散院落组成,综合整治规划批复的建筑面积为7940平方米。省住建厅第二期工程选址批复该组团建筑面积为5826平方米,建筑层数2—3层,建筑高度小于15米。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据地形适当调小建设规模,占地面积为2292平方米,建筑面积5423平方米,建筑高度小于11米,建筑未超高越限。
综合上述情况,“梅兰竹菊”项目的建设是按照“可行性研究-立项-总体规划-选址-初步设计-公示-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的审批程序来实施。项目行政审批是由省住建厅予以批复,先导区国土规划部和项目建设部根据批复核发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因此关于项目违规建设的举报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关于“是否建设豪华别墅”的核查情况
出于“两型社会”景区样板示范工程的考虑,“梅兰竹菊”项目建设从生态、环保、节能的角度出发,采用了远大第三代集成建筑整体组装模块。该项技术是由远大现有的数据模板一次性成型,集成装配,模板内包含了浴缸、厨房等设施,因此一并装配。同时,在建筑面积最大的一栋“梅苑”设置了电梯和残疾人通道,这些都不是私人别墅所配备设施。
经调查,建设方城投河西分公司将“梅兰竹菊”项目功能定位为茶艺休闲、艺术展示、文化交流等,拟在建成后对外进行招商,几栋建筑物和内部设施均向游客开放,并非对外出售和个别人享用的别墅。
根据湖南省住建厅的要求,城投河西分公司于5月下旬向省住建厅报送了《关于天马山景区“梅兰竹菊”景观组团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省住建厅拟于近期将该情况专题报告国家住建部。
另外,我们也将建议相关主管部门严格监管,在后续使用上加强监管力度,杜绝改变业态、另作他用的情况发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