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谢市长,请为我们地区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作主
—强烈请求废除金霞烟花鞭炮有限公司错误的选址报告
金霞烟花鞭炮有限公司选址建在望城县桥驿镇桥头驿社区宴冲、毛家潭、凤形山、丁家村两个小组,既是这五个小组的中心,又是桥驿集镇的中心,全体村民一致认为这是一个极端错误的选址。将一个两百吨乃至三百吨的烟花鞭炮仓库建在一个集镇中心,人口密集的地段,建成后一旦爆炸,将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008年2月14日凌晨3时25分,广州佛山市三水60吨仓容烟花爆炸,冲击波直径达四公里,4000栋楼房损坏,700多人无家可归,部分仓库碎片被抛出数公里外。并造成路面不同程度损坏,18222只家禽震死,农作物毁坏133亩,爆炸产生的震动相当于里氏1.1级地震。像这个近300吨的仓库一旦爆炸,是佛山的五倍,所以我们认为是极端错误的选址,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1、安监专家谁都不能保证不爆炸,因为有七个不可预知的爆炸可能:碰撞、挤压、雷击、潮湿、高温、气体泄漏静电、不法分子有意破坏等,有这么多不可抗拒的爆炸因素,为何要建在拥有一万多人口聚集的中心地带。
2 、诸多农户离仓库围墙只有15米,500米内集镇一条街四千多户,还有中学两个、幼儿园四个、工厂三个、邮政局、粮站、卫生院、政府大楼、加油站、国防光缆、京广铁路、石油管道等,邻公路还是我们地区南北交通的一条主干道。
3 、我们五个村民组的173亩林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批给了别人、被划了红线,2010年3月8号又订桩、放线,13号强行砍树时,一百多群众阻止下才停下来。4月3号群众书面向市、县有关部门报告实情。4月6号桥驿政府才有一个副镇长带着社区干部来开会,告诉村民是要建一个烟花鞭炮仓库,所有村民当场强烈反对——选址不正确,是集镇的中心,一旦爆炸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建议建在偏僻、人口少的地段。
4 、当前正是农忙季节,几千人为此不正确的选址多次向市、县有关部门书面报告实情,上千人的联名签字告诉政府,上百次的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得不到正确的回复。今天我们在红网报告是不得而已,不知是否正确,目的只是一个:为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而不是为拆迁补偿少了反对。敬请两位市长给我们作主,了解事实真相,废除这一错误的选址,当地一万多群众万分感谢!
望城县桥驿镇桥头驿社区毛家潭小组八位代表:
王国强15073154579 贺权常13574167878 贺 迪13787154396
王耀林13517488002 舒友文13755091623 舒定波13467592871
舒建刚13707496107 冯大明15111042880
2010年4月27日
您好,“金霞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全称为“湖南金霞烟花爆竹物流有限公司”,公司为股份制企业,隶属长沙市供销合作社,由长沙天祥日杂商贸有限公司承建。项目选址在我县桥驿镇桥头驿社区和丁家村交汇处,项目用地173亩,总建筑面积为43800平方米,总投资17600万元,建设周期为24个月。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也符合长沙市、望城县和桥驿镇总体规划,长沙市政府、望城县政府相关部门已全部审批,同意该项目落户桥驿镇。省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元月25日批复项目用地红线(湘[2010]政国土字第95号)。市安监局于2009年9月8日作出了《关于长沙天祥日杂商贸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扩建搬迁的批复》(长安监一[2009]26号),同意长沙天样日杂商贸有限公司“为扩大烟花爆竹储存能力,将烟花爆竹仓库搬迁到望城县桥驿镇”。现将群众来信和实际调查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选址不合理及安全隐患”问题。该项目地处桥驿镇与丁字镇交界处长湘公路东侧,距桥驿集镇区、学校等人口聚集区约1.2公里,距丁字新镇约6公里。经前期调查,用地范围内没有光缆通过,距现有国防光缆约2公里、京广铁路相距约3公里、长沙电厂铁路约2公里,输油输气管道更是4公里之遥,最近的加油站也距约1公里。此宗用地基本是丘陵山地,民房稀少,四面环山,可依托山体作为天然安全屏障。经调查,该项目红线范围内需要拆迁的村民住户为5户,分别是村民李杏天、舒少泉、舒少云、舒仲林、舒觉林5家。红线范围外相对靠近的村民住户6户,其中东侧3户,分别是村民舒建刚、舒军山、舒有义3家,距控制红线60米以外;东偏南的角上3户,分别是村民刘福安、舒介凡、舒伍刚3家,距控制红线66米以外,以上两处民房与项目建设地点均有山体作为屏障,项目南、北两侧均无民房建筑。按专家评审意见,市县安监、环保等部门层层把关批复,仓储建设安全距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不存在“有多个居民房屋离仓库围墙只有十五米,根本达不到居民安全距离”之说。
为了消除周边居民对项目落户可能带来的安全担忧。3月20日和4月21日,邀请市安监局领导,烟花爆竹技术专家、组织设计单位、项目单位和相关部门现场调查,召开答疑会,为镇、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解答疑难,认为该项目建设严格按省市各部门规范要求进行设计,且属成品储备仓库,主要存放安全合格产品(c级),安全有保障。
二、关于项目“严重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的问题。《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第四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该项目一直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报批报建的,于2009年9月8日取得长沙市安监局《关于同意长沙天祥日杂商贸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扩建搬迁的批复》(长安监-(2009)26号),其安全设施设计严格按规定报安监部门审查,省、市安监局也一直严格按照职能切实履行项目设计、建设、验收、监管职责,正准备于近期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项目设计的基本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待项目建成后,再进行安全正式评价,经评估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因此该项目不存在严重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的问题。
三、关于项目“手续程序不到位及群众不知情”问题。来信中提出该项目在未告知村民情况下擅自砍青放线违背程序和群众不知情问题。实际情况是该项目在招商选址和用地报批过程中,镇、村(社区)各级会议上对项目落户的情况多次进行宣传,让群众知晓、理解和支持。县人民政府征地公告发布后,3月24日,镇政府召开村(社区)、相关组干部参加的征拆调查会议,由村组干部引导规划部门勘界定桩和入户调查,目前完成征拆三榜公布等工作。在用地报批和实施征拆过程中,我县一直严格按省市用地、征拆有关政策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因此,该项目选址准入、手续报批、征地拆迁严格按法定程序实施,不存在违规行为和暗箱操作。少数信访群众要求废止项目相关审批文件于法无据。
四、关于项目“落户我镇会影响到地方经济,制约长远发展”问题。该项目集烟花爆竹交易、展示、仓储、物流于一体,落户我县桥驿镇,会给地方发展带来活力。此项目处于湖南农机产业园用地规划范围,周边已有多个投资上亿元的项目(永旺机械、天柱钢构、农夫集团、卓愉阀门等)已落户建设,云浮房产等项目正在洽谈。可见该项目的落户,并未影响周边项目的进驻。相反,如果手续健全的项目不能如期启动征拆和建设,将会给我县桥驿镇招商引资工作带来负面影响,阻碍镇域经济发展,势必也损害大多数群众利益。
该项目用地涉及桥驿镇桥头驿社区晏村、毛家潭、凤形山三个村民小组和丁家村熊家嘴、李信冲二个村民小组,通过前期调查走访,除递交不同意该项目落户我县桥驿镇材料的毛家潭组部分村民,其余四个村民小组村民,对该项目落户我镇积极性较高。县国土局等部门和桥驿镇已就群众的信访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并作书面答复。为确保群众在项目建设中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委、县政府明确该项目在后续的征拆、规划设计、安全消防评审、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将全面公开、严格监管,加强危机干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我们也恳请广大父老乡亲相信现代科学,相信各级政府和部门为群众生产生活安全负责的态度,消除恐慌心理,积极支持,监督项目征拆和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