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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公示,医院怎么可以开进阳光100三期小区

2018-3-14 10:07:53发布12次查看
对阳光100三期居民小区建医院的强烈抗议书
阳光100三期业主请贵局妥善处理建设三期社区医院的问题,避免因处理不妥发生群访事件发生。我们业主重申继续带领群众理智、克制、合理合法维权,努力将我们的诉求向阳光100开发商, 物业, 长沙市城市建设规划局, 长沙市行政项目审批单位, 长沙市卫生局,长沙市环保局等部门提出投诉, 并强烈抗议,坚决抵制在居民区建设医院.
国家对新建医院有严格的政策法规:
1. 不征求小区居民的意见,没有任何事先公示, 医院能开进小区吗?现在整栋楼已开始搞装修, 我们已向阳光100物业提出抗议,请求停止施工。
2. 安全防范距离必须在100米以外,并需要独立成户,不能和小区混建一处。而阳光100三期新建医院为零距离,楼下是医院,楼上,和楼对面是居民,这样对小区居民是一种极不负责极不人道的作法. 何况是在小区所有住户被骗的情况下(开发商售楼时告知所有业主是建高端公馆住房). 作为高端住宅区, 三期不搞商业.
3. 医院和居民小区零距离共处,将会成为细菌的滋生地,这是国家政策明文规定不允许的。
4. 新建医院必须有专门的绿化地带。这里前面是一个小水沟,所以医院不可能再建绿化带,且相隔距离不到15米, 那么小区就成了和医院共有的绿化带,成为居民和病人共有的休闲场所,成为各种病源的传播地。
5. 医院建在后湖水岸边,大量的医疗垃圾将通过地表层渗入到湖水及附近地区,对整个小区居家环境及居民身心健康产生危害。所以在这里选址是违反科学的。也是不符合国家关于新建医院的若干规定的。
6. 阳光100小区三期在规划时,并未规划医院用地,也没有事先向小区居民公示,不具备建造医院的前提。如果医院入驻的话,排污、污染物等设施的设置都不合理,而排泄物里面肯定有病菌,这将直接威胁到我们居民的正常生活。
不征求居民的意见,没有任何事先公示, 医院能开进小区吗?卫生部于1994年8月29日颁布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申请审批时要提交“选址报告”,内容为选址的依据、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等。
请相关行政部门尊重社区居民意见,避免矛盾恶化和升级。我们需要一个和谐的社会和一个健康安定的居家环境.
医院具体位置: 三期1-20栋, 即1-30栋对面(相隔不到15米). 到目前完全没有向业主公示任何建医院的信息,没有针求任何业主的意见. 以欺骗的方式,私自开工装修.
阳光100三期全体业主
您好。
您6月在市长信箱反映的“没有任何公示,医院怎么可以开进阳光100三期小区”的信件已收到,现就医疗机构设置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医疗机构设置需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设置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2、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目前市卫生局尚未收到在阳光100小区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
3、申办医院应经区县(市)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和完整申报材料,市卫生局在审核材料及现场审查勘验后进行审议。如同意,报省卫生厅审查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卫生局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经设置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4、对于违规设置医疗机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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