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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房子现在办房产证的问题

2018-3-14 7:46:32发布11次查看
您好!我是湖南浏阳大瑶农村的,现在我们全家正为1991年建的房子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很头疼。我们的房子有180多个平方,从去年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办下来,大瑶的国土局不断的推来推去,直到今天国土局说话啊!大瑶国土局说:“180多个平方,我们只能按130个平方来算,剩下的50多个平方另做其他算,你现在办理房产证就要按现在的市场价格来算你的房子,60元一个平方来算。{60*180=10800元 },现在没有一个地方还会按照以前的来算的,还要加上其他的费用,差不多13000元。”我们和他们辩解了很久没有结果只是不断的说快点交钱来。这个数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怎么能承受的起了,我们没有做任何的生意,就靠父亲在外面拉点货。而且现在国家也出了政策鼓励农民去办理私有的房产证,咨询了律师,最多就是一个公本费几百块钱就可以解决的事,为什么大瑶国土局要收那么高的费用了,那么其他费用又流到那些私人口袋了。为什么那些人喜欢欺负骑在毫无反抗能力的老百姓手上了。当他们大吃大喝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些钱是从老百姓口袋了节省出来的了。希望政府能够站出来说一句公正的话。
网友annajieyu:
你在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发表的《农村老房子现在办房产证》一文经长沙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转来并收悉。我局十分重视,随即指派我局大瑶国土资源所对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经查,你户房屋于上世纪90年代所建,面积180平方米,建房所占地类为水田,未办理村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鉴于你户在本村范围内仅此一处宅基地且所建房屋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我局将对你户非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罚,其中130平方米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2条之规定“每户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执行,并将呈报上级部门为你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另外50平方米的建设占地将责令限期拆除还耕。按照有关规定,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处罚标准是30元/平方米,同时补办村民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耕地需交耕地占用税15元/平方米(标准是30元/平方米,村民减半收取),耕地开垦费16.5元/平方米。你称:大瑶国土所说办房产证要收10800元,即为该户办理村民建设用地许可证需缴纳的上述税费共计约10800元。你户如需办理房产证,则需在补办该房屋用地审批手续后,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税费也由房产局收取。
特此复函
浏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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