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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雷锋镇许家洲组3号居民房屋拆迁赔偿问题

2018-3-14 12:40:12发布13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先生您好,谢谢您百忙中关注我的来信。我想反映的情况是这样:我家住在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雷锋镇许家洲组。我所有的房屋涉及拆迁,在我愿意配合的情况下有关拆迁单位却不开展协商工作,反而大搞暴力拆迁:1、拆迁人员态度恶劣,多次威胁我们夫妻不签字就马上强拆我赖以生存的房屋。2、多次当面威胁情愿造成拆迁户死伤也不进行协商;3、多次深夜不出示工作证强行闯进我家进行心理疲劳威胁;4、协商时绝口不谈补偿问题,只用强拆期限不断恐吓;5、故意压低我房屋的平均拆迁补偿价格;6、将我正规建房强行划为违章建房等;7、多人以言语暴力威胁我重病的丈夫,造成他病情加重,现急需住院治疗。 这样恶劣的拆迁过程,相信您绝不愿意看到,也绝不会容忍!希望市长您能为小民做主,还百姓一个安宁的家园。
lishuailw:
你发往市长信箱的“高新区雷锋镇许家洲组3号居民房屋拆迁赔偿问题”的信件已收悉。根据你反映的情况,经过调查,现答复如下:
1、雷高路拓改项目(雷锋段)征地拆迁是经省人民政府[2010]政国土字第298号文件批准,于2010年8月启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8月22日发布了[2010]第10号《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并规定了具体征地范围及登记期限;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于2010年10月29日及2011年1月18日分别核发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
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规定的腾地期限已过,你户至今未能达成协议并腾房倒地。
2、你户位于征地范围内的房屋为两层砖混结构,其合法建筑面积根据你持有的望集用(2007)第137号土地使用权证进行认定,超出合法面积和生产用房面积之外的部分计算为违章建筑。
你户房屋的补偿严格执行《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103号令)规定的标准,任何人无权提高、降低或设定新的补偿标准。
3、经查,你反映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言行粗暴等现象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拆迁工作是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的,工作人员均是经过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有严格的纪律要求和监督处罚措施。
如若我们工作中确实出现工作人员方法简单、言行粗暴等现象,欢迎你及时具名举报,以便我们查实并改进工作方法。但对被拆迁人提出不符合政策的无理要求时,我们则要求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并予以明确回绝。
现雷高路拓改项目已接近尾声,望你户能以大局为重,支持国家道路建设,尽快完成拆迁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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