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你好,我们单位在合同未到期前因拆迁要提前和我们解除合同,公司的劳资人员对我们说咨询了劳动保障局的人解除合同要按新的劳动法执行,而新的劳动法是前年颁布的所以给我们的补偿也是只有两年,至于以前的工龄就不补偿。我们认为这样很不合理如果明年又有新的政策那是不是以前的又不管了呢。
你好,如合同未到期而解除劳动合同,计算经济补偿金应从你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算起,你可根据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向相应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免费,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电话为84446569,地址在长沙市口腔医院对面犁头街17号,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