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投诉“大蓉和”迎宾酒店凶猛排放油烟

2018-3-13 18:20:10发布11次查看
投诉“大蓉和”迎宾酒店凶猛排放油烟
尊敬的张剑飞市长:
首先感谢市长信箱为我们百姓提供一个很好的投诉平台。
鹏程世家座落在长沙市芙蓉区迎宾路246号,烈士公园南门,地下二层,地上28+1层,高89米,1—3层为裙房,以上207户住宅,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大蓉和”迎宾酒店就在鹏程世家1—3层。
该酒店管理太无人性,混乱至极,曾在2008年底也就是搬进鹏程世家之前,一年轻厨师离奇死亡,家属堵门餐馆停业。2010年7月底,该店娄底分店制造大爆炸,窗飞墙塌,一片狼藉,10多人受伤。就是这个酒店,现又在鹏程世家制造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挑起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尤其是在大楼正立面的采光、通风、扑救、逃生窗口安装巨型烟窗,在二楼烧烤房中设置大功率排气设备,凶猛排放油烟,使业主深受其害,苦不堪言,愤怒至极。
鹏程世家1—3层裙房,其产权归出地合作开发商湖南文化物资公司,产权用途1—2层为商业,3楼为办公,由于设计时排除做餐饮业,没有专用烟道,买房时也便有1—2层做超市,3楼作办公的承诺。可开发商为了蝇头小利,把承诺抛到九霄云外,昌大不韪而为之,违反设计初衷,违反《物业管理条例》,改变使用性质,做了“大蓉和”迎宾酒店。更气愤的是,酒店老板不顾全体业主的反对,在采光、通风、扑救、逃生窗口安装巨型烟窗直通屋顶。致使其一,该楼采光、通风、扑救、逃生的设计功能被烟窗堵死而丧失,紧急状态下业主无法逃生。其二,由于烟窗太高,压力较大,用铁皮制作的烟窗生锈穿孔,滚滚而来的热气、油烟、废气直接灌入大楼中,加上二楼烧烤房排出的油烟,呛得人无法接受,油烟无孔不入,无处不在,使人们蒙受油烟熏烤的痛苦,夹杂着各种饭菜的味道,令人作呕。下班回到家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厨房油烟机强档,将弥漫在屋内的油烟味驱散出去,人们夏天酷署时分不能开窗通风,冬季不敢开窗换气,倍受煎熬。其三,烟窗外侧满是污渍、油渍,这热天气看去还正在滴油,内侧全是油垢,很容易发生火灾,其苍蝇满栋飞,蟑螂也到处爬。其四,直冲云霄的烟窗与湖南烈士公园交辉相映,与长沙市精神文明建设背道而驰,格格不入。其五,最可怕的是厨房油烟可随空气侵入人体呼吸道,引起油烟综合证,油烟中的重要成分丙烯醛,引起呼吸道疾病,油烟中苯并芘可导致人体细胞染色体损伤,吸入可诱发肺脏组织癌病,油烟对肠道、大脑神经危害也很明显,是地地道道的隐形杀手。人们处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油烟侵害中,可酒店老板不但没有半点悲哀,反而兴奋不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三款:“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各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第一百二十四条也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其酒店选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四十七条规定:“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是谁给了酒店老板这个权利?法律作何解释?我们多次向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级政府投诉,都成了“没有人抱的孩子”。真是财大气粗,有钱能使鬼推磨?是不是有关部门被收买,这里有没有腐败?我们不得而知。政府更不可能以牺牲安静适宜的人居环境为代价,以人民的健康为筹码去换取“增加税收,安排就业”所谓的社会发展吧。偌大的鹏程世家,堂堂的长沙市民,竟然没有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权利。其漠视群众苦难的心肠竟比铁还要硬十分,谁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工作权、休息权?
为富不仁的酒店老板,赤裸裸的挑战公众心里承受底线,挑战社会公德底线,挑战法律,侵害了我们的居住权,也严重威胁着我们的生存权。貌视业主,根本不考虑人家的感受,肆无忌惮,欲所欲为,不但对油烟肆忌排放不予理采,对其给居民带来的危害视而不见,对于敢说话的业主杨言扁掉,这种黑心企业,做法令人心寒,令人愤怒。有的业主声称要组织大家堵门停业,有的业主要在楼上投放垃圾,有的业主要向烟囱中灌水,有的杨言要一把火烧掉“大蓉和”迎宾酒店,此情况已成为社会治安不稳定的隐患。
我们对政府仍抱着相当高的期望,心想我们的政府是一个好政府,是实在为民办实事、真正关注群众问题、认真履行职责,为民做主的政府。长沙市正在创造全国文明城市,餐饮业的废气、废水、油烟排放应得到规范,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莫让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成浮云,莫让国家规定变成一纸空文。饱受油烟之苦的居民盼望得到帮助,我们强烈要求政府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拆除该烟囱,为我们安居乐业,正常生活申张正义,保证广大居民有一个安静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谢谢市长!
长沙市芙蓉区鹏程世家主业委员会
联系人:张顺清 13467592588
中豪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 84452287
张丹丹 15200946772
2011年7月5日
您好!接到您的投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当即派我局监察支队、芙蓉区环保局一同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告知如下:
一、 被投诉单位的基本情况
经查,大蓉和酒店位于长沙市烈士公园南门迎宾路240号鹏程世家1-2层,法人代表是李自康,该楼栋属于商住两用房,设计时并未预留专用烟道。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外设油烟管道直达到屋顶,该酒店工商、卫生证照齐全,但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投诉人反映的环境问题基本属实。
二、 投诉问题的处理情况
市环境监察支队、芙蓉区环保局根据该酒店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这一违法事实,于2011年7月15日对该酒店下达了《长沙市芙蓉区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酒店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办环保审批手续。2011年8月5日,市环境监察支队、芙蓉区环境保护局再次对大蓉和酒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酒店在限期内没有按要求完成指定整改,市环境监察支队、芙蓉区环保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于2011年8月5日对该酒店下达了《长沙市芙蓉区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违法事实处以五万元罚款。
三、后续处理意见
(一)对于投诉人反映的关于环境污染问题,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和芙蓉区环保局将加大监管力度,要求该酒店办理好相关手续,合法经营。
(二)对于投诉人反映的关于该楼设计市不能做餐饮业,及采光、通风、等问题,建议交由规划部门处理。
(三)、对于投诉人反映扑救、逃生等安全问题,建议交由消防部门处理。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是一起由环境问题引起的安全、规划、社会等问题,建议芙蓉区政府牵头,组织规划、消防、卫生、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消除对周边居民的环境影响。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