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保利.麓谷林语诱骗客户钱财------还我血汗钱
请相关部门加强对房地产的监管。
2011年2月15日到长沙保利.麓谷林语看房,售楼部让先交钱才能看认购协议书,交钱后,给我们个认购协议书,让我们签字,我爱人觉得这个不合理,全部都是有利于开发商的,不签字,售楼部说“必须先签署完认购书后才能开收据,我们财务部的流程是根据客户的认购协议书开收据;认购书没签完字不能带走”。
昨天没有拿到收据,今天2月16日去找财务部,给开了一张收据。
售楼部让保安把我爱人赶出来了,并叫嚣“钱是不能退给你们的,你们走法律途径要钱去”。
请问贵公司依据的是哪一条国家法律,可以欺骗客户交钱,交钱后,强逼签字?
我们没有签“认购协议书”上的字,为什么不能退钱给我们,请贵公司彻查此事,退钱予我们。
gracie1116: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您来信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当初您认购房产的时,是因您个人资金问题导致无法支付房款。后来,开发商考虑到您的特殊情况,最终还是将定金全部退还给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