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员如何迁入长沙市
您好! 鉴于您的情况,现答复如下 : 根据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的通知》,对招聘录用入户作如下规定: 1、落户条件:在我市就业,具有中专(含中职)、中技学历或取得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我市从事非农领域生产劳动的外来务工人员连续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可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录用登记表”、中专(含中职)、中技学历(含)以上文凭、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连续缴纳3年以上养老保险帐户查询单、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迁入人要求落户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雇聘外来人员治安管理责任书》;要求落户现租住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落户亲友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亲友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办理程序:由长沙市公安局户口. 身份证受理中心办理。
谢谢!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