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 物价局批准的2014秋季小学生住宿费一期才300元,为什么望城区高塘岭实验小学收取的午休费是500元?合理吗?
20140902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与区教育局一起就您反映的问题到该校进行了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本学期初,高塘岭实验小学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局《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湘价教〔2013〕80号)文件第六条第2项“城市中小学生午休住宿费”的规定,在学校收费公示栏进行公示,在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共有1261名学生在校午休,按每生每期收取午休费500元。
二、来信反映小学生住宿费一期才300元的问题。
我区属农村学校,按省、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学生住宿费,我区没有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学生住宿费。城市学校300元住宿费标准是学生集体宿舍的收费标准,而按公寓标准建设和配备设施设备的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每生每期400-600元。
三、经区物价局、区教育局核定学校午休费收取标准为460元/生?期。因该校未按规定在收费前报物价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收费标准,经研究,作出如下处理。一是对超标准收取部分(每生40元),责令该校于9月15日前退还给学生家长,并以致学生家长信的形式向家长告知,消除影响,并将清退结果报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备案;二是由区教育局对该校校长杨孟军进行诫勉谈话。
四、区教育局于9月11日上午11:18与您电话进行了联系,向您把上述情况说明解释后,您表示理解,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