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好!我是一个小小的餐饮经营者。5月份工商检查,发现我采购的猪肉来路不明,及腊猪肉价格低廉,被罚两千。明明我的猪肉全是在菜市场采购,正规场所,公平交易,平时索要合格证和检疫证都有。可检查当时,我就把老肉板叫过来了,他一来倒好,工商局都是他的“老朋友”,他来就挑明他买的是白板肉。我当时傻了。这样一来,肉就放一边不说了。可腊肉呢?腊肉是高桥采购的,采购单上有电话,我当即就打了电话给老板,老板说手续都有。我就说我就去接,工商局的说:“哪有这么低价的腊肉,肯定不合格,罚款1万”。后来,我发现菜场有十几个卖肉的,一个都没有营业执照,也都卖的是白板肉,一想,市场里怎么没有卖正规肉的呢?不早下结论,请市长明察。
6月7日,经与当事人沟通,当事人表示不再就此事进行申诉。
长沙市工商局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