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请问望城区星城镇中华岭村中岭片16组征收是否已经获得相关部门审批,是否是合法拆迁?具体是什么项目征收?农民被迫拆迁能享受什么合法合理待遇?是否与长沙市的合法征拆待遇一样?谢谢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征收项目及合法拆迁的说明
目前,星城镇中华岭村中岭片16组,征收项目是由我省和铁道部共建的石长铁路增建二线(望城段)建设项目,该项目为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10年3月26日经国土资源部办公厅[2010]国土资源厅函第287号批准,我区于2011年5月26日根据批复按要求发布《望城县人民政府 》(望政发[2011]56号),征拆安置工作是依法依规的。
二、关于征拆补偿安置政策的说明
我区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是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09〕43号文件)、《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长政发〔2008〕12号)、《望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望政发〔2009〕11号)、《望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细则的通知》(望政办发〔2011〕5号)、《望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望政办发〔2009〕17号)、《望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望政发〔2011〕20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三、关于拆迁后享受待遇的说明
根据长沙市的统一规划,我区分为货币安置区和非货币安置区,我区丁字、黄金、星城、高塘岭四乡镇属于货币安置区,其余乡镇属于非货币安置区。在货币安置区鼓励安置对象自主购买商品房,给拆迁户每人发放了8万元的购房补助补贴。根据我区房价和物价指数等实际情况,为解决拆迁群众购房困难,区人民政府决定在货币安置区通过合理布局在与群众原居住点相对靠近的地点建设限价商品房,最大程度让利于拆迁群众。
货币安置区的群众拆迁后,将纳入社会保障和城镇就业服务体系,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养老生活保障等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社会养老保险等费用按长沙市社保相关规定执行。
我区征拆工作严格按照《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第103号令)和区征拆相关规定执行 ,坚持“高度透明、阳光操作”原则。如在征拆工作中信访人对征拆补偿方案有异议,可向区征拆部门或所在乡镇人民进行咨询;对咨询答复后仍持不同意见的,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进行依法维权。区人民政府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和支持征拆安置工作,共同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非常感谢你对拆迁工作及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