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宁乡黄材蒿溪村竹山组三组26号村民,我家房屋建于1989年,在2003年,新修公路从我家门前经过,为了支持家乡的建设,我们没有提出任何要求,但近几年我家靠马路房子已出现开裂现象,最近因修路过了几次大车,又导致出现了明显的新裂缝,现在该马路正在加宽,马路路基与房子之间只有3米多的距离,离乡道的规定距离都达不到,我们到工程部进行了反应,他们也派人实地进行了检查,工程部认为到时22吨的压路机对路基进行强震时和以后过车时肯定会对房子造成影响。我们要求政府对我们房子进行拆迁,但黄材镇的领导坚决不对房子进行拆迁,也拒绝进行修缮和补偿!并且自从6月22日挖机对路面进行处理时把我们的水井破坏,我们当即进行了反应,但到现在为止政府仍拒绝进行修复,家里是住着70多岁的老人,这么热的天气,老人身体又不好,怎么解决老人的吃住用水?怎么让我们老百姓对政府有信心?怎么建设和谐社会?到现在政府都只是作为一种高压的姿态对待我们,根本没有我们发言维权的余地!!!!
政府所发的大部分文件《宁乡县县域公路沿线建设管理办法》《长沙市征地补偿监督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我们都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根据《宁乡县县域公路沿线建设管理办法》该马路对路旁的建筑要求是离马路20米。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监督暂行办法》他们已经违反了该条例没有严格执行三公告一登记制度;根据潇湘晨报5月21日和6月15日的政府文件,政府没有按规定处理拆迁矛盾。等等这些就不再说了。
我们坚决拥护政府对马路的修建,但是因为我们房子现在面临的情况,我们不说工程扰民,不说工程违规,也不强求房子拆迁,但如果房子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怎么办?政府到底是不是为民做主?还有为什么破坏水井迟迟得不到解决?是不是我们老实就可以为所欲为?我们急切期望领导能解决我们家的实际困难。真正维护我的正常权益!
此致
敬礼
邓为辉
你好,感谢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一、黄沩公路建设工程概况
黄沩公路是推动宁乡西部旅游大发展,改善宁乡西部群众出行条件和致富当地群众的致富路、民心路。根据省市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于6月20日启动黄沩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工程预计投资1.3亿元,按二级公路设计,建设为9米宽的改性沥青路,公路全长19公里,其中黄材镇境内长6.9公里,涉及栗山、蒿溪两村。目前,黄材镇境内征地和拆迁工作已全部完成,工程进入路面清表和土方工程阶段。
二、信访人所反映问题的情况和处理结果
信访人房屋建设于1989年,因房屋年久失修,基础不稳等多种原因,沿原黄祖沩公路的厨房局部有开裂现象,信访人向公路建设指挥部反映情况,要求对其房屋进行拆迁。指挥部指派工程部专业人员实地进行了察看,认定其开裂现象属于较长时间的陈年开裂,与本次黄沩公路的拓改无直接关系。针对这种情况,黄材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其工作,7月2日,黄材镇负责公路建设的副镇长就其提出的问题经双方协商,作如下处理意见:一是对其提出的水井问题,由村上负责恢复;二是在其房屋靠公路一侧修建“7”字形保墈,解决其后顾之忧;三是应其要求协调项目部在其房屋里侧挖出3-4米的余坪;四是为其搞好公路与其出路的顺接。
信访人对黄材镇政府的处理结果表示很满意,目前该问题已圆满解决。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