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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招牌问题

2018-3-7 14:32:34发布16次查看
市长你好。我是雨花区。候家塘的,我们千辛万苦来到长沙来创业,好不容易搞了一个旅馆来经营,当时花了好几千搞的一个招牌,现在城管说不给挂了,也没有说
你要怎么做一个才可以挂,反正一句话就是不给挂,既然说要统一招牌制作。为什么偏偏我们做旅馆的没有,我们也是守法经营,没有招牌我们做旅馆的也做不下去
了,我们希望市长帮我们出出注意,关心下我们这些小生意人。让我们这些来长沙来创业的人感受些温暖。
网民朋友:您好!
你发送来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并立即责成雨花区执法大队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大队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长文明委[2011]18号城区主干道外立面整治工作要求以及《城市容貌规定》,对不规范招牌进行整治,6层楼以下多层建筑只允许一楼设置招牌,6层楼以上高层建筑只允许1—3楼设置招牌,该投诉者的招牌如果不在上述范围,则请咨询所属街道办事处“六拆、三修、四规范”指挥部。
2、关于招牌的规范设置,依据《城市容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小旅社招牌设置工作的通知》长公通﹝2011﹞67号文件的规定:
①高层建筑的,统一设置在二层窗檐以下建(构)筑物或门楣上,且必须与建筑物平行。多层建筑的只允许在一层门楣上进行设置,设置必须规范,严禁在建筑物窗户玻璃上和城区主干道上设置。②对于同一建筑物内有多个单位的,应由物业管理者按照一幢一牌和统一设置的原则,规范户外招牌,禁止单个单位在该建筑物墙面、楼顶独立设置户外招牌。③对于设置户外广告的,应遵循《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办理。
特此回复。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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