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房屋差面积补偿金的事宜 (1. ).1994年起我们天心区教育局就教师房屋按.职称可以补贴差面积的补偿金.也就是高级职称可以住75平米的房.但实际没有达到75平米的面积.例如:高级职称政策规定住房面积是75平米.但实际只住了65平米的房.那么10平米的差面积这部分政府是否应该给予补偿金? ( 2. ) 这个问题我们许多老教师多次到天心区政府以及区教育局反映并咨询此事.但都是没答案.并且94年至今多次填表通知拿身份证.但最后没结果这笔钱是否有政策可以按照上述给予补偿金? 谢谢!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根据长政发[1999]40号文件《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和长政办发[2000]17号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明确,可对以下两类人员发放住房补贴:
1、未购买公有住房、安居房、未参加集资建房和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无房职工;
2、已购住房但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目前,我区暂未启动此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