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我想问的是有关住房公积金买房的问题,我老公在株洲上班,我在长沙上班,小孩在长沙读书,所以,为了小孩读书,我们想在长沙买房子,但长沙房价对于我们来说还是比较高的,所以只能贷款,老公在株洲有住房公积金,在株洲买的公积金现在还不可以在长沙买房时使用,我们非常痛苦,所以想请您关注一下这个问题,随着长株潭一体化,住房公积金是不是也应该要一体化,麻烦市长费心,万分感谢!
您好! 住房公积金按属地原则进行管理,为了防范贷款风险,异地贷款要求中心与中心之间签定“互贷协议”。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省内“常德”、“益阳”等7个城市签定了“互贷协议”,而株洲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与我们签定协议。所以在株洲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买房子暂不能在长沙用公积金贷款。谢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