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名罗国兴,家庭人口6人,现住湖南省长沙县江背镇乌川湖村寿家锻组。浏醴高速公路乌川湖高架桥与我房屋仅几米之隔,2009年开工,因挖桥墩脚,放炮导致我家住房多处裂缝,屋顶多处漏水。父亲已经是80多岁的老人,本人和妻子也已是50多岁,几年来一直居住在危房之中。如今高架桥已建成通车,高架桥立于本房之上20多米高,每过车辆,噪音如雷,下雨天桥上雨水直接飘进我家堂屋,使人心惊胆战,每天生活在恐惧之中,严重影响了全家人的正常生活,对身心健康造成了直接影响。经多次呈报上级主管部门,于去年进行了部分资金补偿,但没能解决关键实质问题,基于以上特殊原因,恳请上级领导现场勘探,酌情处理,为我排忧解难。
呈报人:罗国兴
时间:2014年8月26日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江背镇工作的关心,现对你所反映的“乌川高架桥影响生活请求拆迁”一事回复如下:
2009年浏醴高速拆迁经过乌川湖村寿家塅组,当事人罗国兴因不符合拆迁标准,未被拆迁。但考虑到施工对当事人一家造成一定影响,经浏醴高速公司与县、镇一起现场勘测,给予罗国兴一家二十余万元的补偿。浏醴高速通车后,由于设计原因,遇雨天乌川湖高架桥上确有雨滴飘落至当事人家,经县、镇积极协调,已对该工程进行了完善,装好了下水管等排水设施,对当事人一家已无大影响,故不能拆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