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心区樊西巷居民,经济条件一直不好,是市里的低保对象,希望能申请廉租住房,到社区问了说没有这回事.我想了解一下,到底有没有廉租住房这回事??
我市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根据长政办发[2008]9号文件规定,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方式三种方式相结合。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条件:①户口: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五年以上,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家庭;②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③住房: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单身人士申请须年满30周岁以上,并属相关部门认定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对象。符合条件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