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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产假制度与国家规定不一致

2018-2-25 13:32:42发布28次查看
我们公司最近新颁发考勤制度,里面规定的晚育要在28岁以后,我去年11月满了25周岁,现在怀孕有6个月,我想知道我休假的时候能休128天吗?(公司规定98天+晚育30)公司之前怀孕的女职工25岁后的都是休128天
您好,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鼓励晚婚晚育。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女20岁,男22岁)各推迟三周岁以上初次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或者实行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晚育的产假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增加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如您单位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您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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