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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者是否可以依法向雇佣企业单位领取加班费的请示

2018-2-20 5:30:33发布21次查看
长沙市劳动社会保障局:
我国《劳动法》可有关于劳动者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可以领取加班费的相关规定,并且现行《劳动法》对于计件制的企事业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计时劳动者的加班费?
以上请示可否,请予答复。
你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个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上述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故如公司确实要求你们加班的,你们可根据上述规定要求公司依法支付你们工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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