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我是长沙一名普通车主,今天听到朋友说汽车年票滞纳金的问题。我打电话过去查询,今年的没交,滞纳金为5百多元。我吓了一跳,从未收到缴费通知,哪来的滞纳金。缴费都没个提醒,就擅自收取滞纳金。我现在知道要交了,却来个滞纳金。我觉得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就产生滞纳金不合理,我又不是有意不交的。望这个滞纳金可以取消!感谢!
爱心98: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悉您的来信,我委责成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指出:“拖欠逃缴应按年缴纳的车辆通行费的,除责令补缴外,可从本办法规定的缴费截止日期起,每逾期1日,加收应缴费额2‰的滞纳金”。当然,收取滞纳金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此条款督促提醒车主应按期交纳年费。
二、对于不知道应缴纳路桥费这一信息,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每年都会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介发布宣传信息,还通过信息平台发送手机短信以示提醒,但由于部分新车入户未办理路桥年票或因车主通讯信息更改,导致档案信息不健全,会有无法收到短信的可能。为方便以后年度能正常接到我们的提醒通知,请车主购票时注意及时完善您的档案信息。
该处工作人员也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并办理了购票手续,你对我们的服务也甚为满意。
在次感谢您给通行费征收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对我市的通行费征收工作能有一如既往的支持与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