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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位领导

2018-2-20 2:43:32发布20次查看
人民西路167号秀视觉摄影位于长沙市步行街中心广场旁边,如此门头招牌,三个多月从未处理,请问各位领导,这招牌是合格的吗?这是这两年一直要求的一店一招的合格招牌还是政府批准的合格广告位?请尊敬的各位领导予以答复...
本人于2010年3月底多次打过天心区城管110投诉电话,2010年4月处给我的回复是已对该摄影馆下达<自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门店于7个工作日内自行整改.可到如今迟迟没有动作,其后本人多次继续与城管天心区投诉电话以及城管学院街中队联系,可再没有人给我正面答复.在此期间甚至多次受到秀视觉摄影负责人邓旭的威胁,声称与城管大队某某某大队长以及各领导关系好,要本人不要继续反映招牌问题,要本人撤消投诉,不要使其好友学院街中队的彭队长难做,并发来彭队长手机号码要求本人撤消投诉,当时我与此彭队长联系后,他否认其与邓旭是好友,并对我说,此事难以处理,无法确定此招牌是否违规.
本人原在人民西路167-1号经营隆瑞普洱茶馆,因秀视觉招牌如此霸道安装,已对茶馆经营长生巨大影响,无法经营,现已将茶馆转让.在2010年2月到4月隔壁秀视觉摄影馆装修期间曾多次找其负责人邓旭沟通,但其每次恶语相向,甚至威胁本人如果投诉或导致其秀视觉摄影馆招牌被拆除,必不放过本人,并对本人本店进行报复.
请各位领导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考虑本人反映情况,核实调查.既然当时城管队给秀视觉摄影馆下达了<自拆整改通知> ,那后来再回复的违规与否的问题,是不是相当于自相矛盾?
这几年长沙市都一直在进行全国文明城市竞选,请问如此长沙市中心地域,一块违规如此明显且严重的招牌都不予处理,怎么能够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市形象?不得不让人联想到此摄影馆负责人邓旭与哪位领导是否真的有特殊关系?
请各位领导予以关注,给予回复以及处理,为我们这些平头百姓主持公道!!!
感谢
网民朋友:您好!
很抱歉没能及时回复您的信件。您发送来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我局收到您的信件后立即知会天心区执法大队,大队学院街中队进行了查处。
经查,该处广告违反了《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学院街中队上门对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自拆,逾期不拆除将强制拆除。
感谢您的来信。谢谢!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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