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一名正在创业的毕业大专生,看了长沙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那个大学生创业补贴的条件很模糊,文件里不是说自主创办企业的毕业两年以内的大学生,可以享受那个优惠政策,企业包括公司和个体工商户,为什么个体工商户就不能享受这个优惠政策。那么自主创办的企业到底是怎样定义的?请您帮帮我,谢谢。
祝您万事如意
文风:
你好!感谢你对我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关于你来信中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长沙市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享受经营场所租金补助的操作规程》(长创发[2009]6号)所鼓励和支持的大学生自主创业者,指具有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学历及以上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在读期间或毕业(毕业证发放之日起计算)二年以内在长初始创办各类企业,并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且租赁市级创业基地以外经营场所创业的。
此处企业指公司类的企业,个体户暂时不纳入经营场所租金补助的范围。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也不是企业。
由于财政资金有限,一个地方出台的政策受惠对象难以面面俱到。我们希望更多的大学生享受到政府的政策扶持,同样也希望得到创业者的理解和信赖。
长沙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