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我们系东屯渡街道办事处扬帆小区个体经营户,我们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多年。2008年6月23日,我们突然收到街道办事处下发的关于金苹果大市场入驻扬帆社区的通知:强行要求我们100%经营户无条件搬迁,限2天内自行拆除招牌,无任何赔偿与安置。
我们经营户苦心经营多年,在门店上面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它是我们家庭收入的唯一来源。东屯渡街道办事处现无条件收回门面,并不与经营户作任何协商、调解,这意味着我们几百上千户经营户将失去经济来源并损失惨重。
在大力提倡和谐社会、共同发展的背景下,正值创建文明城市、喜迎奥运的时刻,东屯渡街道办事处的做法是否合法,到底谁来维护我们上千经营户的合法权益,相信党、相信领导能为我们老百姓作主。希望市长高度关注此事,期盼您的回音。
东屯渡街道办事处扬帆小区全体经营户
已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