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作为一位普通的长沙市民,希望随着经济的发展长沙各个方面也将会不断改革与创新,关注民生创建和谐社会。我提出的建议是关于空调公交车实行季节性票价的改革。因为近年来许多路线的公交车都改为了空调车,票价也由一元调整为两元。但因为空调的使用是有季节性特点的,而发现在3、4、10、11这几个月中温度较稳定,公交车内也没有开空调,可票价却仍然是两元。就好比现在四月,空调车和其他的公交车没有什么区别,但票价却要贵,而由于线路等因素使我们不得不坐,但我们没有享受到相对应的利益。公交车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是民生问题。因此希望能对公交车实行季节性票价。
价格的制定,必须要考虑成本和合理利润。目前我市运行的公交车分普通公共汽车和高等级车两种。一是由于高等级客车的车辆价值、营运成本和维护保养费用比普通车高出1倍以上,其给乘客提供的是更高层次的服务和更加舒适的出行环境;二是目前我市尚未出台对于高等级客车购置和运营的补贴机制,因此高等级客车的票价的制定一般为2元/人次。目前,我市拥有公交线路120条,营运车辆3458台,高等级客车386台、占车辆总数的11.16%。且除312路外,在线路配车和发车时,均严格要求空调车与普车不大于1:1的比例,而且长沙公交线路重复率较高,市民乘车时选择性较大。
我市现在执行的高等级客车票价为无季节性票价,不是以是否使用空调来确定其价格的。市公用局出台的《长沙市公共汽车车辆及服务设施(试行)标准(修订稿)》,明确规定配备空调设施的高等级客车应确保空调设施状况完好,在车内显著位置设置温度计,在每年的六月一日至十月三十日期间和十二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一日期间,以及在此期间外车厢内温度高于28摄氏度或低于12摄氏度时,必须开启空调设施。未使用空调设施时,应当开启车辆通风换气设施。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