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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冤魂呻吟,谁为年轻的生命主持正义?

2018-2-13 21:26:25发布11次查看
2009年1月14日晚,常德市安乡县人23的某某和他的女朋友准备结束在长沙开的餐馆回家过年的,晚上却在出租房里洗澡时发生意外,导致煤气中毒死亡。
事发后,死者家属赶往出事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派出所也赶往现场。出事后,房东一直没有露面。死者家属也请律师和有关人士对现场勘察过,觉得房子不适合人居住。地方小而且通风环境也极其不好。
派出所对死者家属进行协商,结果是让死者家属把尸体拖走,房东不赔偿一分钱,在通过我方拒绝后,派出所纠结社会上人等强行将尸体带走,并打伤死者家属(有验伤报告)。(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民警违规操作),死者家属还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愤中,死者父亲情急之下只拿出菜刀晃了一下,并未伤人。(现场有很多人证)
而派出所却把一干人等带进派出所,说是以妨碍公务为由,到第二天才放他们出来,却把其中一人判为挽留15天转移到看守所,理由是伤害民警,(有人证看到是社会上的人故意在民警脸上划的)。眼看离过年的日子一天天来临,而死者家属还在到处奔走,去过区政府,也打过新闻热线,可能是看要过年,都无人问津。可怜我们不是本地人,天气也极其恶劣,不知我们还要争取到什么时候。
可怜死者还在殡仪馆,已经第六天了,我想他们要是在天有灵,也不会瞑目吧!
谁来给他们一个正义,让他们老百姓也能回家过年,让事情早日解决!
没想到在现代社会主义下,还会有如果事情发生,我们无处申冤,请市长信箱员工见信后能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给死者一个交代!!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领导十分重视,要求芙蓉分局核处。经核查,该局东屯渡派出所接110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访问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分局刑侦大队。经刑侦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和尸检,确定两人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公安机关将所有程序完成后决定将死者的尸体送殡仪馆保存,但遭到死者家属的反对,他们要求房东赔偿以后再处理尸体。东屯渡派出所民警配合社区多次对死者双方家属做工作未果,因尸体停放在小区内居民意见很大,要求公安机关尽快将尸体送殡仪馆保存。经请示领导,该所组织民警和社区巡防队员将死者尸体送殡仪馆保存,遭到死者家属阻拦,被害人叔叔牟秋兵持刀将巡防队员砍伤,在此情况下,该所民警果断处置,将其带回派出所并处治安拘留10天。2009年1月18日,由东屯渡办事处牵头,组织辖区派出所、芙蓉分局刑侦大队以及死者双方家属召开死因通报会和协调会,向家属详细解说死因。家属对死因无异议,并在狐疑记录上签署了“同意公安部门意见,属一氧化碳中毒,非刑事案件。”但是房东和死者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协议,死者家属表示将向法院起诉。(长沙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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