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大人: 您好! 我心中一直有个迷惑?盼您能够从百忙中抽点空帮忙解答一下!为什么2008年4月1号开始实施的长沙市103号拆迁条例到现在还没有更新呢?都6年时间啦!现在的物价和人工费用与6年前都不可同日而语了!拆迁条例不与时共进,那老百姓怎么会心甘情愿呢?
编号为603746的网友:
你好。你关于103号令政策调整问题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尽管103号令文本未进行修订,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长沙市分别于2010年、2013年调整了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和地上附着物、青苗等项目的补偿标准均有较大幅度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