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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企买断后的一些问题

2018-2-13 16:12:18发布17次查看
我是1997年分配到长沙冶金机械厂的一名职工,在2008年10月份和厂方签了一份买断协议后,厂方不给我们办理失业证,(理由是失业保险的钱已含在买断的钱内)请问这是否合理?
再有我在2008年9月份回乡和别人合股办一个机械公司,刚开始有50多人,后来由于遭遇经融危机,公司内的资金回笼慢,导致资金链断裂,看到报纸上说失业人员创业有一些优惠,但我失业后没什么可证明我身份,我该怎么做?像这种情况能不能贷到款?
一个是厂给你缴纳了失业保险没有,一个是失业保险是否连续缴满一年以上,这是享受失业救济金的前提条件!你可要求厂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后至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去办理失业证!厂出具以上通知书后你应在两个月内办理失业登记并向相关社会保险局申领失业救济金!你至社区办理失业证就能证明你的身份!现在再就业优惠证暂时停办!小额担保贷款具体咨询4907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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