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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地东方明珠没电没水没隔墙,开发商敷衍拖延不整改拒不赔偿

2018-2-12 16:42:02发布45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你好! 我们是购买湖南武高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新地东方明珠二期高层房13,14栋业主,按合同约定应于2011年3月31日前交房。前期的房子业主已经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该楼盘严重的质量问题。现经验房发现我们这期的房屋同样出现了较多严重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情况。开发商现在的态度就是敷衍业主。现在主要情况是:(1)无内墙,房间无功能划分,无法正常居住。
(2)室内无水电管、线敷设。
(3)飘窗护栏不合格,墙体存在有渗漏现象。
(4)厨房,卫生间外窗为普通玻璃单层窗,不符合节能要求。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主持公道,让开发商做好整改,做好相关补偿。还老百姓一个安居乐业的好环境,还我好房、还我内墙、还我水电、还我补偿。
为自己的房子维权: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悉您来信关于湖南武高科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东方明珠二期13#,14#栋存在质量情况,其具体内容是:
(1)无内墙,房间无功能划分。
(2)室内无水电管,线敷设。
(3)飘窗护栏不合格,墙体存在渗漏现象。
(4)厨房,卫生间外窗为普通玻璃单层窗,不符合节能要求。
我委责成望城县建设局对您的问题进行核实及处理,望城县建设局积极组织相关监督人员到现场检查,以及审核相关技术资料,查看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现就以上问题答复如下:
(1)室内隔墙于2008年12月设计单位出具了设计变更并经审图机构审查签证(变更通知单编号m07133-08-12a),建设单位于2009年3月1日进行了对外公示公告。
(2)供水供电问题:建设方于2008年12月将水电设计变更为:强电到户内开关箱,弱电到户内弱电箱,户内强弱电走线取消。(设计变更通知单编号为m07133-08-12b)且合同中明确只提供一个用水点和户内设供开关箱。
(3)飘窗护栏高度基本符合标准高度要求,所用材料经设计变更及审查机构审查。(变更通知单编号m07133-08-12c)。渗漏现象我们将责成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
(4)厨房、卫生间的玻璃是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望城县建设局要求开发商湖南武高科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业主联系协商,协调解决。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各位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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