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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公正判决

2018-2-10 0:52:42发布13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名叫谭湘平,湖南邵阳人,2010年12月29日,对于我家来说,这是一个劫难日:我妻子刘燕死在长沙开福区湘江世纪城对面的一家没有任何营业执照的黑旅馆。开福区芙蓉北路派出所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擅自将尸体运往殡仪馆,并且没有立案。2010年12月31日凌晨我赶到开福区芙蓉北路派出所,要求值班警察带我去看案发现场,他们拒绝了,当天下午,在我及家人的强烈要求下,他们才带我们去看了案发地,令人惊奇的是,这么一家无照经营的黑店,在出了命案之后竟然还在照常营业!!!
一个好端端的人怎么会无故死亡?政府不管,我作为丈夫,不可能让妻子死的如此冤枉。我上有双方老父母需要赡养,下有一双幼儿待我抚养,妻子是我的得力助手,她这一去,我们家如遭五雷轰。强忍悲恸,原本经济不宽裕的我拿了6000块钱请了湘雅医学院的专家做了尸体解剖,结果显示是煤气中毒死亡。后来又花费4000多块钱请质监局做了事故原因鉴定,结果是浙江省慈溪市飞乐公司生产的三辉牌阀门有质量问题,加之店主李继武非法分割房屋、没有合理安装煤气排气管道导致惨剧发生。2011年1 月 ,我四处借钱,聘请律师,将李继武夫妇、房东朱旭夫妇、浙江省慈溪市飞乐公司、河南新飞公司、中山博大卫厨有限公司告到法院,2011年8月12日,开福区法院作出了判决:旅馆老板承担65%的责任,浙江省慈溪市飞乐公司承担30%的责任,旅馆老板与浙江省慈溪市飞乐公司按共同侵权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房东承担5%的责任。2011年8月,浙江省慈溪市飞乐公司上诉至长沙市中院,理由是他们不承认出事阀门是他们的产品,拒不赔偿。更让我束手无策的是,法院居然要我找出证据证明减压阀是不是假冒产品。作为一介草民,这并非我能力范围之内的事,而在我各方咨询后,我也知道所谓的举证责任在于生产厂家,我不知道法院为什么不让生产厂家(慈溪市飞乐公司)去举证:此产品是假冒产品。法院为什么据此迟迟不予判决?
坊间流传:打个官司拖死人,赢了官司输了钱。不管政府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为了打这个官司,我前前后后总共已经花了近10万元钱,现在已是家徒四壁,债台高筑。时间耗费了一年多,但却没有任何结果,而店老板李继武夫妇早已不见了踪影,更要面临作为当事人被无理要求举证的困境,我只能向政府请求援助,恳求政府能体恤民情,为我做主,查清在此事发生后多个部门的不积极作为甚至是不作为的行为,督促法院尽早给我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不要让我最终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
此信件已由市政府移送市中级人民法院,我院高度重视,已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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