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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电动车

2018-2-9 21:10:24发布19次查看
本人是在2011年4月份在马王堆电动车市场买了辆电动车,才骑一个多月,就在麓谷这边被交警给拦住并且处罚了,理由是没有牌照。但交警对又不能办理牌照,是由于电动车不符合国家规定,叫我向工商部门举报卖电动车的商家,于是我就想问下,既然那些电动车不符合国家规定,为什么那些卖电动车的商家还能在工商部门注册,电动车放在商家那里就合法,卖了给用户,用户买了骑出来就不合法了,这到底是哪个环节的问题?难道国家就是这样来坑害老百姓的吗!难道国家没点责任吗?既然不合法国家就应该不允许生产啊,不应该收取税收啊,既然生产出来了,税也收了,为什么到了交警部门又变成不合法了,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耳光吗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于2009年3月26日通过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牌有明文规定。《关于规范市区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中明确的指出了2009年5月1日之后购买的电动车,一律不予以备案登记,不发给临时编号牌和行车证。我们建议您采用符合法律法规的出行方式,例如电动自行车。对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管理是不限时间,只要符合《全国机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的产品都可以免费办理上牌及补牌补证业务。您提出的超标的电动车还在销售的问题,我们已经传达到市政及工商部门,我们将严格要求各电动车销售门店,只允许销售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再次感谢。
长沙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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