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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张剑飞市长的信

2018-2-9 20:44:11发布19次查看
尊敬的张剑飞市长:
现奉上长沙市国土局的《决定书》、芙蓉区拆迁事务所《告知书》
及湖南农业大学拆迁指挥部马定渭亲笔写的四户共有房屋财产的《证明材料》的证据给您看。由他们的证据来说话最具说服力。
我是原湖南农大南区79号居民,奉上的原是我的邻居南区84号鲍学礼由拆迁办给他的证据,你们可能感到奇怪,为什么我要向您们反映别人的问题,其原因是此栋其他三户即将成为我一模一样的情况,而市国土局的文件将在他们身上重新上演我的那一幕。
市国土局又一次地将几户人家的房屋面积、补偿款蓄意划归给一户,让这几户内部去争斗,他们省事、省力、省钱,我就是这些工作人员蓄意将我的房屋财产划分给我弟弟,我弟弟恶意占有我的那部分财产后,拆迁办以此为依据把我强行拖出来的,至今我投诉无门。
我不知道这些国家公务员在此给了谁一记耳光,向谁狠狠地吐了口浓痰,反正您们在反复强调关注民生,要实施以法治国的方略,搞安居工程。依法行政之时,此证据内容证实了他们在与您们对着干,公然以政府的名义来掠夺他人的财产,使有居之户成为无居之人,而这些人正是党和各级政府委以重任直接与百姓打交道的人。
我认为,这几张证据表明了他们的行径给共产党丢脸,给政府蒙羞,给百姓带来不幸,这样的人,您们还允许他们继续代表共产党及政府行使公权吗?难道不应当根据《公务员条例》辞退他们吗?
三年来,我曾多次向各级有关部门反映,均无回复,我不知道各级政府部门对此的态度,也许这种情况太多太多,积重难返而无可奈何?还是各级政府忽悠百姓的潜规则?
还是三十年前的经曲名言说的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老百姓要的是言必行,行必果,见果为实,否则百姓的心永远是拔凉拔凉的。
顺便说一下,他们文件中的拆迁依据是根据“《长沙市政府[2005]014号文件》”4月20日,我特地去长沙市政府法制办档案室查询,其结果是有此《[2005]014号文件》,虽然也是谈拆迁,但是内容却不同于市国土局的版本、而市国土局的版本在市政府档案中即无备案,也无存根,谁敢冒用政府名义发文件,难道不该追究?百姓伪造政府文件,恐怕免不了牢狱之灾!盼能立案侦破,搞个水落石出!
见了以上证据:您们看该怎么办?
我是以悲愤的心情向您们投诉,文字语言有所不恭,也许是绝望的人本能被迫发出的最后吼声吧!请原谅。
此致
敬礼
(此信为防绿色通道受阻,故在发出此信的同时也在政府网上发给您)
草民:张树根
原湖南农业大学南区79号
电话:13297498165
2009年4月21日上
奉上:1、芙蓉区拆迁事务所拆迁补偿《告知书》
2、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文件《限期腾地决定书》
3、湖南农业大学拆迁指挥部负责人马定渭的《证明材料》
已对市信访局进行回复,张树根关于芙蓉区政府、东湖派出所、湖南农业大学侵犯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信访投诉严重违背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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