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我是长沙清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彦,公司于2010年6月注册在长沙麓谷高新区,研发中药(主要针对经常性饮酒者,酒精肝,脂肪肝,),现在已经研发成功,在国内患者实验中取得明显的功效,现在已经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今年5月份开始正式正常生产和销售,年销售额3年内突破1亿元。
我公司去年上报富民创业资金,市创业办的同志也来我公司考察,我们也做了详细资料上报,他们说因为我公司还没有开始营业,报了也不会批准的,反正今年还有这样的扶持政策,今年我准备上报富民创业,市创业办凌小溪说,我公司已经超过一年时间了,不能上报,这个事情,不知道找谁解决,办企业真的不容易,特别是小型企业,我公司已经投入开发费用300万元,两年多时间没有任何收入,日子很难过。凡是类是我们这样的企业应该是以生产许可证日期为准。请市长调查,谢谢
davidmyname:
你好。感谢你对我市创业富民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关于你来信中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查市创业办创业政策咨询电话记录:2012年3月28日和3月29日,长沙清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郑彦(13973124188,89972688)曾两次来电咨询关于申报2012年度第一批长沙市创业富民专项资金项目的相关事宜。
市创业办工作人员回复如下:根据《长沙市创业富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发(2009)21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第一批长沙市创业富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长创办通〔2012〕4号)规定,申报项目资助的项目单位须为2011年1月1日后注册的的初创企业。市创业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不会因个案设置门槛。
长沙清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0年6月2日,不符合此次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同时市创业办工作人员建议长沙清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可向市工信委和市科技局咨询创业富民工业项目和创业富民科技项目的申报条件,看是否符合他们的申报条件。长沙清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当即辩驳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同志告诉他公司未正常运作不能申报,报了也不能获得扶持,所以错过了2011年度长沙市创业富民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时间。
截止目前,长沙清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向市创业办提交过项目扶持的书面申请材料,市创业办工作人员从未去过长沙清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考察,来信情况反映不真实、不客观。
长沙清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以生产许可证日期为准”的建议,市政府制定政策时,会论证推敲是否可行。
创业不易,祝长沙清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业绩长虹。
长沙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