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明德中学违规补课,根据长沙市教育局长教发[2008]016号的文件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在节假日成建制补课。严禁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学校组织的“培优补差”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严禁学校以与民办学校合作的形式,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办班、补课。严禁中小学将校舍出租、出借给民办培训机构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学生的各种文化类学科培训班。但是明德中学高一年级(下学期高二)通过暑假进行补课,并且是以麓山红培训学校的名义进行,收费618元,地点是明德学校内,老师为明德中学在校教师,这种行为完全违反了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本人曾经向教育部门反映过,但是没有得到解决,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得到重视!
市治理办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调查了解:1、暑假期间,明德中学高一年级确有部分学生在麓山红培训学校补课,但均是自愿报名(也有学生再马斯特等其他学校补课),与其他学校学院混合编班,没有成建制。补课地点是再麓山红租赁的长沙大学南院。后来学校干预,补课终止。2、学校今年搬迁新校,为保证新校正常运转,学校要求学生提前几天到学校学习和生活,作为新校区的试运行阶段,并未收费补课。3、学校强调在职教室不能家教家养,不能兼职上课。暑假期间有无老师在外上课,学校将进一步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