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在您百忙公务中打扰您,因此事关系到农民的合法权益实属无奈,在湖南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项目征收长沙县高桥镇田地的时候,由此引发大量的纠纷,村民小组不按法律法规分配征收款,甚至小组组长说上法院,官司可以赢,钱你拿不到,可恨的是这个组长原来还服个刑,镇政府可以说没有履行他的职责,在由您签发的长沙市人民政府103号令第六条明确了赋予它的职责,去找他们反映情况,他们说去法院,消极的面对,在市政府长政函《2008》11号的批复三,明确要求切实保护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安置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在长沙县路口法庭只有四名法官,这样多的案件不知道他们忙的过来不,农民不懂法律,诉讼时间长,田地已失去,获得补偿却要诉讼来解决,法院答复我们起诉符合法律规定,都可以获得补偿,现在的征收款百分之八十征收款已发了,法院从余下的百分之二十财产保全我们可以拿到钱,但是村民小组余下百分之二十的钱不分给你们,你们再来起诉,唯一的是村民小组帐上没有钱不能保全了,那时候就真的是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我们农民那个想打官司,做为高桥镇政府完全可以避免这样的情况少发生,指导集体组织按法律法规分配,有法可依,工作也可以做,可以教育指导,督促啊,征收方案要镇政府盖章,才可以发到每个村民,为什么要引发这么多的诉讼案件,能不能减少点农民的损失,他们老实,甚至有些农民刚学法,现在是这样的局面,我们还相信什么,市长,我说的属实,您可以调查,农村的发展,办事效益要跟的上城市,而不是消极的面对,敷衍老百姓,分配不公农民余下的征收款判决赢了,拿不到钱,公信力何在,取信于民,公信乃立,高桥镇镇政府多下点功夫可以避免分配不公,农民余下的征收款判决赢了,拿不到钱,财政权,分配方案都要他们审核,为什么睁眼闭眼过,征收田地是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好事,恶性循环会引发过激的行为,为什么要这么的无奈,甚至有些分配不公平的农民几天都不想吃饭,由此诉讼又时间长,怎么办,忍耐,田不能种了,还请市长为民调查,核实,接待群众,听听那里的民声,。
你好!
感谢您对高桥镇及湖南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项目建设的支持。2010年5月5日,高桥镇政府分别在范林村、白石源村召开相关村民组会议,对长沙县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长县联纪[2010]2号《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及相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进行了传达,要求各村民组依法依规对征地补偿款进行分配。2010年6月22日,高桥镇政府召开了百多人的会议,由法院、征迁中心就组级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相关法律、政策向所涉村的村干部、组干部、村民代表进行了宣传、解答。
5月中旬至6月下旬各村民组分别进行第一轮征地补偿款80%的分配。之后,有出嫁女、新生儿等二十九人次对村民组分配方案提出异议,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法院于8月上旬分别对各村民组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将对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并给予执行。
之后,有部份独生子女家庭对村民组分配方案提出异议,要求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高桥镇政府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湘高法[2010]6号《关于印发《关于审理独生子女家庭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进行了传达,现正与政法委、法院、征拆中心、计生委等部门进行联系,即将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