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今年3月12日投诉
原文:
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本人名叫陈力祥,系中南大学一名教师。
首先感谢您设立民生信箱,对民生问题予以关注。这反映了中共党人切实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贯宗旨。下面所反映的事情可能还需要张市长作出指示,坚决撤除违法违章建筑。
本人家住长沙市雨花区曲塘路68—1号绿雅园小区。这个小区不大,乃长沙市城管局家属区修建的房子。按道理说,家住城管局小区,不会出现违章建筑,但事实恰恰相反,在我们居住的城管局家属区1栋1单元的902(共9层)楼顶出现了违章建筑。1栋1单元的902业主私自在楼顶加盖楼房,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我们多次投诉未果,业主非常嚣张,城管局也过来清查过,但最终都未解决问题。
就目前的状况看来,3栋1单元的902业主擅自将大家的公摊面积挪为私用,私自将楼顶打穿,并已在楼顶再加一层,以供自己享用,这种违章建筑严重违反了广大业主的居住权益,其危害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该项违章建筑严重违反了长沙市城镇规划建设。
2、此项建筑已经改变了整栋楼房的主体结构,对整栋楼的安全性产生严重影响,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导致楼层开裂,地基下沉,甚至产生倒塌的危险,后果不堪设想。
3、902业主将消防通道堵死,将全体业主的水管都圈在其违章建筑里面,造成了严重的火灾隐患。
4.房屋的顶层属于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但现在却被少数人利用,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
5.此楼的开发商也擅自将楼顶加盖了一层(亦为违章建筑),导致所有业主在交房近3年之后尚未拿到房产证。再加上902 业主擅自改变房子的主体结构,由此看来我们的房产证是没有希望了。业主们辛苦一辈子才好不容易买了一套房,最后却因为违章建筑的问题使得广大业主拿不到房产证,这好不冤枉。
在城管大楼出现违章建筑,这是对长沙市城管局工作最大的讽刺,一旦有人拍下照片,发布到网络上,那将对长沙城管工作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故此,希望张市长关注我们绿雅园业主的民生问题,尽快令人撤除902 房顶的违法违章建筑,消除隐患,构建广大百姓的和谐家园,诚如是,绿雅园广大业主感谢涕零。
我所反映的情况属实,请市长百忙之中予以关注,广大业主等待着包青天的出现,在此谢过了。
我可以为我所说的话承担法律责任。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万岁,伟大的人民公仆万岁!
绿雅园权益受损之业主 2011年3月12日
回复内容:
陈力祥同志:您好!
您发送来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雨花区执法大队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大队执法中队调查,该房主以前所建违章已经被拆除,现在是在恢复楼顶,做相应的防水措施,并没有再进行违法建设。
特此回复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人对长沙市城管局给予的回答有几点感想:
其一,902楼顶的违章建筑确实存在,现在却变成了正常的防水,难道防水还需要在楼顶加盖一层3米高的房子防水吗?防水需要围墙,要堵塞消防通道吗?在楼顶防水需要植树、种草、栽花吗?
其二,由此,造成的后果是902修建好以后,以后还有904的房顶、905、906、907、908的房顶都一样会有同样加盖房子“防水”。
其三,如此防水,违章建筑确实存在,却说是正常的防水,绿雅园所有的业主都知道执法大队在解决这以违章建筑问题只是在忽悠百姓,由此在成百姓对政府的不信任。
其四,902楼顶的装修工人说,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某领导批了字的,他们才这样合法“防水”的。这说明在中国还是权大于法,只有有权,能把黑的说成白的,一切都能搞定。
其五,现在解决问题不解决问题,投诉者已经不是很在乎了?我只是说明,本人投诉的是事实,不是诬告。不解决问题,那不是我的问题,是我们政府的问题。
作为高校教师,为人师表,我只是想为民请命,没有别的意思。
此致
礼
陈力祥同志:您好!
您发送来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属重复投诉案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雨花区执法大队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大队责令雨花亭中队赶赴现场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雨花亭中队于2010年11月24日开始先后组织了四次强拆行动。强拆之后楼顶破成了一个大洞,导致漏雨,为了补救,业主何某为防水在破损之处围建成了筒楼形状,上搭盖顶未作他用。如再次拆除,形成天井,则楼顶漏水情况无法解决。大队可提供相关执法照片呈阅。
特此回复!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