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快高考了,一年又过去了,还是夜夜笙歌,尊敬的市长有何感想。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6月20日晚八点多,由雨花区左家塘街道文化站牵头,组织工商、环保、文化、城管、公安等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共十余人,来到红花坡社区爱好歌厅进行联合执法。当时歌厅并没有营业,所以环保部门无法对噪音情况进行测试。工作人员查看了歌厅证照,只有工商执照和卫生许可证,而工商执照已经过期。工商部门当场没收了执照,并告知歌厅老板,由于该歌厅没有办理消防、环保、文化等前置审批手续,同时工商执照已经过期,该歌厅没有歌厅经营资格。工作人员督促歌厅老板马上转换经营内容,可以考虑改为茶室或者麻将馆。该老板和我们也说明了一下情况,她是四级残疾人,家里生活困难,目前该门面每月租金又增加了四百元,作歌厅经营确实难以为继,他们也早就想转换经营。工作人员在临走时告知老板,如再继续经营歌厅并被周边群众投诉,工商部门可以依法没收该歌厅经营设备,并查封该门面。